2017年8月24日下午2点钟左右,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下午4点钟左右,主审法官童广峰宣布休庭离开后,在双方当事人核对庭审笔录与签字期间,彭先生突然对张女士进行辱骂,并冲到被告席,抢夺相关诉讼材料,致使对方摔倒。
在查清事实后,主审法官依法对彭先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彭先生当即表示向法庭悔过,并出具了悔过书。在得到了受害人的书面谅解后,天心法院对彭先生酌情从轻处理,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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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彭先生向法院缴纳了罚款。因害怕再次受到前夫彭先生的伤害,随后,张女士选择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