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摘自《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2 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稳压泵;
3 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后,仍能满足初期火灾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压力时,市政直接供水可替代高位消防水箱。
本条第1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了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原则。
高层民用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m2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因其性质重要,火灾发生将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影响,近年特大型火灾案例表明屋顶消防水箱的重要作用,为此强调必须设置屋顶消防水箱。高位消防水箱是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水泵以外的另一个不满足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的重要消防水源,其目的是增加消防供水的可靠性;且是以最小的成本得到最大的消防安全效益。高层民用建筑强调自救,因此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实际是消防给水水源的冗余,是消防给水可靠性的重要体现,并且随着建筑高度的增加,屋顶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逐步增加,见本规范5.2.1条的有关规定。
沈阳消防给水系统了解,日本、美国以及FM公司对于高层建筑等都有关于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要求。规范组在调研中获知有几次火灾是由屋顶消防水箱供水灭火的,如2007年济南雨季洪水,某建筑地下室被淹没,消防水泵不能启动,此间发生火灾,屋顶消防水箱供水扑灭火灾等。
更多内容请资讯沈阳消防给水系统网址:http://www.sylito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