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文一般包括姓名、籍贯、家世、经历、文章著作、逝世时间,然后是某年某月葬于某地,最后是铭文。墓志的内容也包括姓名世系、籍贯、行为事迹、年寿、逝世年月、子孙大略、葬时、葬地,最后是铭文。铭文是总括性的赞语,多为韵文,三言、四言、五言、七言或骚体都行。墓碑、墓志所包括内容大体相同,只是志求简明而碑尚丰丽 。 今天云南公墓公司为大家讲述墓地碑文具体写作方法。 一、我们给亲人建坟墓的时间,应该写在墓碑的右方而不会是在顶端,通常我们用小字体在墓碑的三分之二处写。 二、正文也就是写墓主的姓名,如果是夫妻,名字应并排写,男居右女居左。字数应为单数,并且中间“寿域”两字须比其它字大一倍。 三、落款处特指的是建造墓地的人,也就是出资者,也应该写上自家子女以及孙辈曾辈的名字,比如:孙某某、孝男某某、孝女某某,敬立,“敬立”之前要空一格位置,子孙名字前省略写姓氏,但外孙若是异姓,则要写上其姓氏了。落款位置在左侧三分之二写起,字体大小一般与日期一样大小。 四、碑文的字数是有限定的,碑文总字数包括时间正文落款必须为五倍加一,即21字、31字、36字,然后用“生老病苦死” 或“金木水土火” 各五字去一一对应,首字和最后一字必须为“生”字或“金”字,因此,当总字数不是五倍加一时,在时间、正文、落款上就要适当加字或减字了,达到上面规定的字数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