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就是在道路交叉口无法完成交通分别的时候,科学的分配道路上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变得有次序的顺畅经过。像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都会出现这样的作用。
交通信号的在规则的时间内交互更迭光色信号,红、绿、黄等或辅助音响来指示车辆和行人中止、注意和前行。于红绿灯的来源要追溯到19世纪初的英国,那没事英国约克城的女人们用红装表明已婚,绿装表明未还。受到红绿装的启示,一位英国的机械师就设计了红、绿两色的煤气交通信号灯来减少马路上的人员伤亡的状况。当然,其时的红绿灯仍是人工的,由一位手持长杆的差人经过触动皮带来改变灯的色彩,来保持交通的次序。随着社会的开展,交通信号灯也由煤气的变成电气的,和现在的没有很大的不同。关于我国来说,交通信号灯最早出现在1923年的上海英租界。
1968年。联合国的《道路交通和道路标志信号协定》就各种交通信号灯的意义做了规则:绿灯是通行信号,面临绿灯的车辆能够相应的直行、左转弯或右转弯,除非另一种标志制止某一种转向。转弯车辆都必须让合法地正在路口内行进的车辆,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更要优先通行;红灯是禁行信号,面临红灯的车辆必须在交叉路口的泊车线后泊车;黄灯是正告信号,面临黄灯的车辆不能跳过泊车线,但车辆已非常挨近泊车线而不能安全泊车时能够进入交叉路口。尔后,这一规则在全世界开端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