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金如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西安人才派遣选择西安石晋华公司。

分享到:
当前位置: 富海行业信息> 商务服务> 咨询服务> 西安劳务外包公司给你讲解劳动派遣的误区

西安劳务外包公司给你讲解劳动派遣的误区

来源:www.97506.com 发布于:2019年07月20日 17:56:20

《劳动合同法》第62条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在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时应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劳动合同法》第62条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在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时应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即将生效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其同当事人。也就是说,发生争议纠纷时,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将为共同当事人,成为共同被告。

“连带责任”强化了劳动者权益保护

《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用人单位有“合同到期辞你没磋商”的说法。 《劳动合同法》规则,即便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要给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新法强调了对员工的维护。以试用期规则为例,过去局部企业经常直接以员工 “不适宜”为由随意辞退员工,其实只是为了降低人力本钱。但是 《劳动合同法》在 《劳动法》的根底上明白了试用期的期限、最低工资以及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职试用期员工。即在不给出合理的解释的状况下,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也不能随意解雇员工。

劳务派遣公司觉得,就劳务派遣来说,过去为了降低人工成本,一些用工单位随意把派遣职工退回派遣单位,派遣单位为了逃避自己的风险,一旦用工单位把派遣职工退回,立即视为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在劳务派遣过程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西安劳务外包为你提供的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联系资料

西安金如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陕西省 西安市

粤ICP备12063784号-4

声明:本站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或由用户自行发布,本站不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果有侵犯到您的利益,请您来函告知我们,我们将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