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锅炉的给水系统,应保证安全可靠地供水。
2、锅炉房应有备用给水设备。给水系统的布置和备用给水设备的台数和容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锅炉房至少应有两台的独立工作的给水泵(其中一台备用)。
②两台给水泵的容量,应不小于全部运行的锅炉额定蒸发量之和的120%。
斯大集团在中国一家工厂于1988年在扬州成立,经过多年的发展,先后成立了扬州斯大锅炉有限公司一工厂、扬州斯大锅炉有限公司二工厂、周口韩科热力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斯大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四大锅炉生产基地,专业从事福建蒸汽锅炉、武夷山富斯新锅炉、大田燃气锅炉、福鼎热水锅炉、南平冷凝真空锅炉、等新技术和新产品。
③锅炉房内装置三台以上的给水泵时,其给水总容量应当为:当容量大的一台给水泵停用时,其余水泵并列运行时给水泵的总容量不小于所有运行的锅炉额定蒸发量之和的120%。3、给水泵的扬程应大于或等于下列各项的代数和:
①、给水系统的水位差和给水系统的压降。
②、锅炉在设计使用压力下安全阀的整定压力。
③、省煤器系统到锅筒的压力降。
④、上述三项的代数和乘以1.05~1.1的富余量。
以上便是关于锅炉房给水的配置和使用有哪些要求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