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钢管形状和尺寸术语
A.公称尺寸:是标准中规定的公称尺寸,是用户和厂家希望得到的理想尺寸,是合同中注明的订单尺寸。
b .实际尺寸:生产过程中获得的实际尺寸,通常比标称尺寸大或小。这种大于或小于标称尺寸的现象称为偏差。
偏差和公差
A.偏差: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实际尺寸难以满足公称尺寸要求,即往往大于或小于公称尺寸,标准规定实际尺寸与公称尺寸存在差异。正差称为正偏差,负差称为负偏差。
b公差:标准中规定的正负偏差值的对值之和称为公差,也称“公差带”。偏差具有方向性,即表示为“正”或“负”;公差没有方向性,所以将偏差值称为“正公差”或“负公差”是错误的。
分娩长度
交货长度也称为用户要求长度或合同长度。标准中有几条关于交货长度的规定:
A.正常长度(也称非固定长度):标准中规定的长度范围内,没有固定长度要求的任何长度都称为正常长度。比如结构管标准规定热轧(挤压、膨胀)南川钢管为3000mm ~ 12000mm;冷拔(轧制)南川钢管2000毫米~ 10500毫米
b .定长:定长应在正常长度范围内,是合同要求的一定的定长尺寸。但实际操作中不可能切出对定长,所以标准规定了定长的允许正偏差值。
结构管标准为:
定长管材的产量远低于正常长度管材,生产企业要求涨价是合理的。涨价幅度因企业而异,一般在基价基础上10%左右。
C.双倍长度:双倍长度应在正常长度范围内,合同中应注明单倍长度和总长度的倍数(例如3000mm3,是3000mm的三倍,总长度为9000mm)。在实际操作中,应在总长度的基础上增加20毫米的允许正偏差,并为每一单个长度预留切口余量。以结构管为例,规定外径159mm的切口余量为5 ~ 10mm;外径> > 159毫米为10 ~ 15毫米
如果标准中没有关于长度偏差和多尺切割余量的规定,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双倍长度规模与固定长度相同,会大大降低生产企业的产量。因此,生产企业提出提价是合理的,提价幅度与定长基本一致。
D.范围长度:范围长度在正常长度范围内。当用户要求固定的量程长度时,应在合同中注明。例如长度通常为3000 ~ 12000毫米,而射程长度为6000 ~ 8000毫米或8000 ~ 10000毫米。
可以看出,范围长度比定长和倍长的长度宽松,但比通常的长度严格得多,这也会降低生产企业的产量。因此,生产企业提价是合理的,提价幅度一般在基价的4%左右。
壁厚不均匀
南川钢管的壁厚不可能处处相同,其横截面和纵向管体存在壁厚不等的客观现象,即壁厚不均。为了控制这种不均匀性,一些南川钢管标准规定了壁厚不均匀性的允许指标,一般规定不超过壁厚公差的80%(供方与供方协商后)。
椭圆度
圆形南川钢管截面存在外径不等的现象,即不一定有垂直的最大、最小外径,所以最大、最小外径之差为椭圆度(或不圆度)。为了控制椭圆度,一些南川钢管标准规定了
A.局部弯曲度:用一米尺测量南川钢管最大弯曲处的弦高(mm),为局部弯曲度值,单位为mm/m,表示方法为2.5mm/m,此方法也适用于管端弯曲度。
b、总长度弯曲度:用一根细绳从管子两端拧紧,测量南川钢管弯曲处的最大弦高(mm),然后将其换算成长度的百分比(以米为单位),这是南川钢管在长度方向上的总长度弯曲度。
例如,如果南川钢管的长度为8m,测得的最大弦高为30mm,则管的全长弯曲度应为:
0.038m100%=0.375%
尺寸超出公差
尺寸超差或尺寸允许偏差超标。这里的“尺寸”主要是指南川钢管的外径和壁厚。通常,有人称尺寸超出公差,等于偏差等于公差。不严格,应该叫‘偏差超差’。这里的偏差可能是“正”也可能是“负”。在一批的南川钢管中,“正偏差”和“负偏差”都不一致的情况很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