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执行中,不少纳税人还遇到了“转登记”的具体操作问题,为此,我们梳理了22个相关问答,供大家参考学习。
转登记的相关条件问题
1.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是否有行业限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本条适用范围是否有行业限制?
答:无行业限制,但明确规定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除外。
2.2019年以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无时间要求?
2019年以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时间要求吗?例如:2018年9月注册的公司并进行了信息确认,10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截止目前销售额并未超过500万,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无时间要求。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累计销售额,确定是否符合转登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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