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商标代理协议》;
2、向申请人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异议答辩申请材料。
商标异议答辩所需材料清单: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企业时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以个人为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
2、公司介绍;
3、注册商标情况,包括国内注册和国外注册;
4、注册商标和被异议商标的广告宣传,以及品牌发展规划;
5、历年获得的荣誉证书;
6、外设分支;
7、带有商标和销售的产品照片。
8、对被异议商标提出反诉的商标异议的抗辩理由(提出异议的理由),主要描述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与在先注册商标和被异议商标不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或者服务,或者是被异议商标不违反商标法禁止条款的声明。
商标异议答辩申请进度流程:
1、提交申请后约1个月,国家商标局出具《商标异议答辩受理通知书》;
2、约18个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异议注册申请作出裁决,并出具《商标异议裁定书》;
3、同时,异议裁定结果可在商标局官网查询。
异议当事人对异议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异议审查;对异议审查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