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生申请学士学位程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管理部门规定:具备一定条件的自考生可以申请学士学位,申请程序如下:
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向武汉市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评定表一式2份,2寸免冠照片一张。
⒉武汉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湖北省考试院。
⒊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⒋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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