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合理安排学校。按照“两为主、一指定”(以流入地地方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指定学校就读)原则,每年春季确定接收学校,并将计划纳入公办学校。每个县(市、区)都有开放接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并免收借读费。2014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小学28912人,就读初中17302人,实现100%安置。
二是完善升学政策。按照“免试、就近”的原则,通过“定点学校”与“就近安排”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小学升初中问题。中考中招与其他考生平等对待。高中招生指标向农村普通中学和薄弱学校倾斜。坚持在教育网站、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公办学校信息,开通招生咨询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和家长咨询。
三是落实保障措施。明确教育、财政、计划、编制等部门职责,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人数作为基数按相同标准分解教育费附加、安排公用经费、核定教师编制、建设教育基础设施。在教学管理方面,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行“五统一”,即与城市学生一样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统一考核评价。在收费、困难补助等方面,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市学生享受同样政策。
四是实行动态监测。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报告制度,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列入每年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