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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理财模式下的法律保障

来源:www.97506.com 发布于:2014年12月17日 17:30:17

据悉,目前通过P2P理财平台开展的业务主要有信用借贷和抵押借贷两种类型。开展信用借贷业务的机构主要是通过对借款人的信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包括工作状况、还款能力、有无不良信用记录等,条件合格者才能在该平台得到借款。

P2P是近年来在我国兴起的一种个人对个人的借贷形式。其通过第三方中介服务平台,为有闲置资金的人和有资金需求的人牵线搭桥,促成二者的借贷交易。至今,P2P已为许许多多有资金需求但因各种原因无法在银行获得贷款的个人、中小企业达成了借款交易,解决了他们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为有闲置资金的人提供了一条投资理财新模式。借贷双方各有所需,各有所益。

    作为一种新兴理财模式,P2P在运作过程中会不会出现什么问题?该借贷关系能否获法律“保驾护航”?这些成了刚开始接触P2P的人们颇为担忧的问题。为此,飞鱼贷专门就目前P2P在我国的运作方式和法律保障等方面做了一次深入调查和分析。

    P2P模式下的借贷关系有何法律依据?

    P2P是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借贷咨询和管理服务,促成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的平台。由于借贷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经共同协商,自愿签订借款合同,因此该借贷关系的性质属于民间借贷。毋庸置疑,民间借贷自古存在,在法律上具有合法地位,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受我国法律的保护。翻阅我国《民法》、《合同法》可以看到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照上述法律可知,由P2P促成的借贷关系是有法律依据的。一旦发生借款不能按时偿还的违约行为,出借人便可执借款合同将纠纷诉诸法院,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帮助其讨回相应的债权利益。

    那么是否所有的民间借贷都受法律的保护呢?笔者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看到: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的部分利息不予保护。

    可见,并不是所有的民间借贷都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的利率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部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因此只要P2P平台促成的借贷交易利率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这条规定,那么该借贷关系即可获得国家法律的保护。

    第三方服务平台的法律地位如何?

    作为提供咨询与管理服务的P2P平台,其存在是否具有合法性、规范性呢?笔者通过深入调查获知,提供P2P平台的公司所开展的业务限于对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信息和交易匹配、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而公司则会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这类业务与民法上所说的居间服务相吻合,即作为第三方的居间人,提供居间平台,为委托人提供中介信息与服务,协助双方签订合同等均属于居间服务。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对此作了专门规定: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由此可见,提供P2P理财平台的机构在法律上被称为居间人,其所提供的服务属于居间服务,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并收取一定报酬是获得法律认可的。

    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怎么办?

    常言道:“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对于每一种投资理财模式,它的风险防控措施是投资人最为关心的问题。如何能保证借款人按时还款呢?万一出借人出借的款项到期拿不回来怎么办?2011年爆发的温州老板跑路现象让众多投资者至今仍心有余悸。民间借贷的信用危机让众多投资者深陷迷茫。那么对于近几年才兴起的P2P,又能如何重拾人们的投资信心呢?

    据悉,目前通过P2P理财平台开展的业务主要有信用借贷和抵押借贷两种类型。开展信用借贷业务的机构主要是通过对借款人的信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包括工作状况、还款能力、有无不良信用记录等,条件合格者才能在该平台得到借款。信用借贷秉承“人人有信用,信用有价值”的理念,侧重于借款人的信用价值,为“无抵押、无担保”的借款人提供信贷服务。在我国首家推出信用借贷业务的机构是宜信公司,其主要面向微小企业主、工薪阶层、学生以及贫困农户等困难群体。与信用借贷有所不同,抵押借贷除了要对借款人的信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之外,还要求借款人提供房屋、汽车等抵押物进行增信,而借款人一般只能获得抵押物估价的60%左右的借款额度,保证了在借款人不按期还债的情况下,抵押物的价值足够抵偿借款本金及收益。也就是说,抵押贷款在风险防控方面多了一层抵押物作为保障。目前,永安银达公司等多家公司开展的即为抵押借贷业务,借款人必须提供抵押物才能在该平台获得借款。  

    另外,通过翻阅这些公司提供的相关借款协议,笔者看到,此类公司一般都设有还款风险金专用账户,在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情况下,用该还款风险金账户里的资金先行垫付出借人的到期本金和收益,随后再由公司向借款人追偿。如此一来又给投资者增加了一道安全保障。更有甚者,为让客户彻底放心,公司还额外与客户签订担保协议,用公司的自有资产为客户的投资收益做最后一轮的保障。该做法使得公司几乎为客户分担了所有的投资风险。对此,永安银达公司负责人回应说:“我们公司之所以敢对客户做出这样的保证,就是因为我们确信,通过我们的服务平台达成的借贷交易,客户到期不还债的现象发生的可能性非常小,因为我们在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核和抵押物登记方面做得非常谨慎,公司经营四年以来从未出现过一笔坏账。退一万步讲,即使有坏账发生了,以我们公司的自有资产也足够垫付起这个损失。所以我们敢做这个保证,就是为了让客户彻底地放心。”

    如何排除非法集资的嫌疑?

    P2P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模式正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它的出现给我国的市场经济注入了资金活力,加大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步伐。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未有具体的监管体系,因此也出现了个别不良问题,令投资者十分担心。特别是有些非法机构以"创业投资“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构成非法集资,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为此,银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提醒各位投资者一定要谨防非法集资行为,以免受骗上当。

   那么到底什么是非法集资?如何识别非法集资行为?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实践中,非法集资常见的形式是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向出资人承诺高额回报,诱导出资人签订陷阱合同,最终实现骗取资金的目的。典型的非法集资行为如传销等,其行为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为此有关部门建议:投资者一定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防范风险,谨慎投资。在投资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该公司是否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登记,其经营范围是否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要看公司的办公地点,运营状况,经营规模,注册资金等,从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公司的相关资质;此外还要看公司经营了多长时间,有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群众中的口碑如何,重点弄清楚该公司的业务模式,其提供的借款合同条款是否详备具体,借款人是否真实存在,公司有哪些正规的合作单位等等。总之,投资者要充分考察清楚之后再做决定,确保自己的投资安全。

    P2P未来发展走向如何?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国家正逐渐将目光聚焦在民间金融渠道上。2011年10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温州考察时强调:“民间借贷之所以阻挡不住,就是因为民营企业有需求,而金融机构又不能满足。正门开得不大,那旁门就要开。民间借贷要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其目的是使它健康发展。”目前民间借贷已经被国家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而给予高度重视,希望能有效发挥其本身优势,弥补我国现有金融体制的不完善,满足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促进实体经济的蓬勃发展。

    2008年3月商务部正式批准了我国第一家可跨省连锁经营的民间借贷中介公司;2008年5月,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充分明确了国家对小额贷款的正面肯定和政策支持。自此,我国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在获得国家监管机构的正式认可下,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兴起,为中小型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做出了突出贡献。以此同时,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民间借贷将在国家的具体指引下走得更加规范化、更加阳光化。对此,飞鱼贷希望P2P民间借贷服务平台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能够给国家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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