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医院专用收款收据厂家分享医院专用收款收据的管理:
(一)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核销。出纳不得兼任保管或核销。
(二)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社区诊所进行医疗
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费票据和存根。
(三)票据保管员对收费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使用的收费票据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上级卫生、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医院专用收款收据厂商欢迎您的光临,我们公司的网址:http://www.qfhry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