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表 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20年来的首次修改。草案称,今后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途径消费的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
水表 草案中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但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除外。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货物之日起7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价款。”
同时保护消费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规定当网络交易平台上的销售者、服务者不再利用该平台时,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相关条款一出台,即被网民亲切唤为“网购7天后悔权”。不过,由于条款存在不少争议且缺乏细则,有消费者担心执行存在难度。
水表 南都记者登录各大电商平台发现,目前各大电商提供的免费退换货服务各不相同。其中,天猫是指定商品7日无理由退换货。京东则要求商品在未使用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全额退货,当当和亚马逊要求产品未拆封才能7日内退货,一号店更要求产品因质量问题客户才能提出7日退货。同时,经过调查发现,目前大型电商企业的服务规定已超过法律标准,但有不少小卖家则忧心新规一旦实施将加大退货损失。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后悔权制度的实施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比如对滥用后悔权的行为如何界定、限制和处罚。“比如行使后悔权制度会涉及退货运费由谁承担,若完全由企业承担,会带来两个负面效果:企业不愿意执行后悔权制度,甚至会想方设法设置实施的障碍;消费者的不理性购物行为将会增加,至少得不到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