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钻船、渡船等有必要备有满足数量的救生衣或救生圈,通讯设备,船舶堵漏和消防器件等,并规则呼救信号。
(2)钻船、渡船和渡头码头均须订有健全的安全准则,过渡时应穿上救生衣。
(3)制止非驾驭人员操作水上船舶。渡头码头在夜间应有杰出的照明。
(4)及时把握上游水情,若遇有洪峰警报,应及时告诉钻船上的人员作好预备,并由队长组织指挥渡汛或撤离。
(5)制止在钻船上游的主锚、边锚范围内进行水上或水下爆破作业。
(6)水深流急时,钻船下流应设有救生安全站,备有救生艇和必要的通讯、医疗器件,日夜均有专人值勤。
(7)遇有重雾视野不清或5级以上劲风时,制止抛锚、拔锚和移动钻船、渡船等。
(8)ADL INSULFLEX罢工停钻时,钻探上须派专人值勤,担任扫除船舱积水,监督和扫除挂在锚绳和套管上的漂浮物,并注意船上的防火事宜。
(9)海上作业时,钻场要储存满足的淡水、急救药品,以及装备救生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