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民族文化遗产转变为经济优势
云南省委、省政府把建设民族文化强省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三大战略”之一,不断推动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积极推动民族文化资源与旅游业相结合,民族文化成为旅游的灵魂而促进旅游,而旅游的发展则反哺民族文化。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云南民族文化旅游旅游业不仅是民族地区普遍优势产业,而且其拉动性强的特点对于推进民族地区全方位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比如大理鹤庆新华村白族的银器铜器产品不仅在云南受到欢迎,还远销到其他藏族聚居区;大理、丽江、迪庆、保山、西双版纳等地的乡村文化旅游、具有“一村一品”特色的文化村正逐步发挥民族文化产业的功能,造福于民。
在云南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中,昆明古镇旅游推荐提到全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其中的一项,便是要注重文化旅游品牌培育。要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培育一批文化主题公园、旅游影视基地、文化创意园区等新型业态。
今年云南省政协在对全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情况”进行调研时就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与旅游融合发展,但是首先必须知道哪些非遗是可以与旅游相融合的。此外,根据非遗项目的特点,在融合旅游发展时并不仅仅只是将非遗项目传承人搬到展示台上展示,云南特色旅游图片还应进一步挖掘其中的内涵文化,以及对相关技艺的分析,从而将其与市场结合做成旅游商品,实现与旅游的融合。比如说刺绣、剪纸等都是可以做成旅游商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