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律师
宿迁律师为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分享到:
当前位置: 富海行业信息> 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2018劳动法关于临时工的最新规定宿城区律师介绍

2018劳动法关于临时工的最新规定宿城区律师介绍

来源:www.97506.com 发布于:2017年12月11日 11:09:11

临时工通常都是以日薪计酬,不像正式员工那样可以享受到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的出现往往是为了处理公司一时间的工作量。那么,我国劳动法对于临时工做了怎样的规定呢?下面宿城区律师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

2018劳动法关于临时工的最新规定宿城区律师介绍

临时工通常都是以日薪计酬,不像正式员工那样可以享受到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的出现往往是为了处理公司一时间的工作量。那么,我国劳动法对于临时工做了怎样的规定呢?下面宿城区律师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


一、我国劳动法关于临时工的最新规定

2013年7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是,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是指的这样一种。劳务派遣工跟所谓的我们习惯称的临时工还不完全一样,因为他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他的在劳务派遣公司。而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单位,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劳动法》第二条中“劳动者” 其范围是很广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职工,也包括了临时工。因此,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时间,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均应享有。进城务工的农民,可不要认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别,而在享受《劳动法》所赋予的权益上不能依法去争取。

二、临时工存在的弊端

大量存在的临时工,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弊端。临时用工不稳定,随时有可能被解雇,劳动者权益难以维护;不上保险,出了工伤无人负责;同工不同酬、用工双轨制,不利于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对企业而言,雇用临时工看似减少了用工成本,但每雇用一次临时工,就意味着需要从头开始培训,无形中增加了培训成本;加上临时工多数都是非熟练工,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对企业长久发展显然不利。

另一方面,临时工容易成为相关方面推脱责任的渠道,这些事确实有可能是临时工干的,因为他们没有长期意识,难以推动社会进步。

由上文可知,临时工是为了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工是同工同酬的待遇。但是大量临时工的存在,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少的弊端,尤其其不稳定性、没上保险、增加企业培训成本等问题。

联系资料

张军律师
所在地区:
江苏省 宿迁市

粤ICP备12063784号-4

声明:本站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或由用户自行发布,本站不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果有侵犯到您的利益,请您来函告知我们,我们将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