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拖车公司揭晓不规范使用远光灯的危害:不规范使用远光灯,对路上的司机的确有影响,这种反应叫“眩光”,即由于眼前光线过强,导致短时间部分或全部失去观察的能力。交警表示,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主要有四大危害:一是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来车的观察能力大大下降。二是在郊区或偏僻的地方,环境光线有限,远光灯对眼睛的干扰会使这一判断力加速下降,驾驶员很容易因此采取错误的操作。三是当后车使用远光灯时,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反光光晕。四是引发“怒路症”。
据交警介绍,如果遇到迎面而来的车开着远光灯,驾驶员首先要做的是闪动大灯,提醒对方切换灯光。通常我们可以闪两下远光灯,提醒对方。若对方依然没有关闭远光灯,一定要保持镇定,更不能直接把刹车踩到底,因为很容易引发追尾的交通事故。交警表示,正确的做法应该马上转移自己的视线,将视线下移至前方的道路或其他车辆上,避免遭到正面来车灯光的直射,防止眼球受到强光刺激而短暂丧失视力。同时集中精神提前观察前方路况,适当将车速减慢,谨慎会车通过;如果前方是路口或路况复杂路段,就要靠边停车,待对向开启远光灯的车辆通过后再行驶,避免撞上行人或其他障碍物。
驾驶员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驾驶员应该文明合理地使用远光灯,让远光灯真正帮助每位驾驶员提高行车安全。夜间在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驾驶员无需使用远光灯。在照明状况不好的路段行驶时,驾驶员要注意检查自己的灯光状态;当遇到对面来车频繁切换远光灯时,应当查看自己是否在无意中开启了远光灯并及时更正,切忌在会车、行至交叉路口时使用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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