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交通信号机应具备完备的故障监测和自确诊功能,故障发作后应采取适当措施,并宣布故障警示信号。
二、黄闪控制设备
交通信号机无法正常工作时,应能经过独立的黄闪控制设备将信号输出切换为黄闪状况,确保路口通行安全。
三、故障处理
1、严重故障
产生以下严重故障,交通信号机应立即进入黄闪或关灯状况:
a) 绿冲突故障;
b) 信号组一切红灯均平息;
c) 信号灯组红灯、绿灯一起点亮;
d)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它严重故障。
2、一般故障
产生以下故障,交通信号机应可以在功能降级的情况下持续运转:
a) 黄灯、绿灯故障;
b) 通讯故障;
c) 检测器故障;
d) 影响信号机正常运转的其它故障。
四、故障信息存储
协调控制式信号机应能对一切在运转期间采集的故障信息进行存储记录。在发现故障时,应能上传故障信息。所存储的信息应能在信号机或与信号机相连的外部设备(该设备可检索并显现储存信息)上显现、查阅。交通信号机至少应能连续记录3000条故障信息,记录选用循环覆盖的方法,应能对故障记录信息进行人工清除。交通信号机厂家
五、故障信息内容
故障信息的内容应包括:
1、以代码或文本方式记录下来的故障类型与细节;
2、故障发生的时间与日期;
3、故障清除的时间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