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醉驾撞人获刑10年 这顿酒真心“贵”
本应最熟悉交通法规的驾校教练,不但醉酒驾驶,而且撞人逃逸。近日,经绍兴上虞区人民法院判决,教练章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查明,2017年10月的一天傍晚,章某应几个朋友之邀聚餐。席间,几个人都喝了不少酒。明知不能酒后驾驶,但章某“太过自信”,在晚上8时左右驾驶教练车,途经南湖新街市场附近路段时,将一名行人撞伤后逃逸。后群众报警,交警当晚将其查获。
经抽血鉴定,章某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330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经法医鉴定,受伤行人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经事故责任认定,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某无视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章某身为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教练,醉酒驾驶驾校教练车造成事故,且肇事逃逸,致一人轻伤一级,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章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此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章某被吊销驾驶证,且在5年内不得重考。如果5年后重新获得驾驶证,要想重返教练岗位,还需要安全行驶5年以上才能重新申请教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