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状况下应该为三联灯,由红色灯、黄色灯、绿色灯三个圆形的发光单元装入铝合金外壳或PC外壳构成一个全体。
在通常状况下,设置应该为竖向装置,从上到下次序依次为红、黄、绿。有些时候因为装置位置不方便联系能够横向装置,从左到右次序依次为红、黄、绿。
图形交通信号灯色彩所指示的意义:
(1)绿灯亮时,表示允许向前车辆通行,其他一切转弯(左转和右转)的车辆在不阻碍直行的车辆、行人和自行车通行,依据车辆之间空隙条件,在安全状况下能够经过交叉口。
(2)黄灯亮时,表明绿色交通信号灯完成,行将红灯开始。一般状况下在黄灯开始时,警示驾驶员假如能够安全在交叉口前泊车的必须在交叉口泊车。假如在黄灯开始时车辆现已跳过或接近停止线(一般在5M之间),而且假如强行泊车有一定风险或可能停在交叉口内状况,这些车辆能够持续通行而且经过交叉口。
(3)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向前通行。依据状况,右转弯的车辆在不阻碍直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状况下,能够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依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