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过充电:初次充电量超越容量的5倍。一般充电量超越放出电量的1.5倍,均视为过充电。
2、禁止充电缺乏:初次充电量低于容量的4.5倍,一般充电量低于放出电量的1.4倍,均视为充电缺乏。
3、禁止过放电:电池在运用中单只电压降至1.7V时为终止放电极限,低于1.7V时即视为过放电。
4、禁止低液面。液面低于液孔塞内花篮底部时应及时补加去离子水或蒸馏水。补加量要适度,且电池组内的每只电池的补加量力求相等。
5、电池运用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充电。
6、电池运用过程中,定时对电解液密度情况进行全面查看(每月不少于1次)。在完全充电状态下查看密度,如超越1.270±0.005 g/┩3(30℃时),应先抽出部分电解液,后补入去离子水或蒸馏水到达液面高度规范。
7、坚持电池表面清洗。禁止明火接近,禁止任何机械性损害。
如今蓄电池的发展趋势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他们在挑选蓄电池的时分,不只重视商品的外观,并且重视相应的品牌相应。咱们蓄电池是咱们当地较有名望,假如您有这方面的需求,请到咱们公司进行选购,这儿的蓄电池质优价廉,肯定是您挑选最好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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